第(3/3)页 张队长默念了几遍后,继续开始询问: “既然是狗干掉的异兽,那你能简单的描述一下对方的模样吗?” 大汉头点的跟拨浪鼓一样,他记得太清楚了,这辈子到死都不可能忘记。 随后语气非常急促的阐述起来: “那只狗,头上长着一只很粗的角,像...像犀牛一样,嗯对犀牛角,不过被砍断了一半。左爪子是个碗口粗的炮筒,黑漆漆的,大约半米多长,右爪子是根金属尖刺,也很长。” 一边说着,大汉还一边用手比划。 “看到我手指上的水泡没,就是被炮管烫的。不仅这样,它还能把武器一下子变没了,跟魔术一样。你是不知道当时有多神奇,太牛...” “先停一下!” 大汉话还没讲完,直接被张队长强行打断。 他是不能再听下去了,不然该笑场了。 哪怕多吃点花生米,也不至于醉成这样。 这糊话说的,完全超出了他们所认知的范围。 “容我先问一句,你今晚喝了多少酒?” 大汉凝视了警察几秒钟后,弱弱的说道:“这跟喝酒有关系吗?你们是不是不信我说的话?” 张队长:“我信,怎么能不信呢。我们问你喝没喝酒也是在了解情况呀。” 大汉有些失落的摇了摇头:“不,你不信。我看出来了。” 张队长:“我真的信。” 鲁迅说过:千万不要跟一个醉酒的人抬杠,清醒的人永远杠不过迷糊的人。 这时候一定要顺着对方的话说,不然给你闹点小情绪,根本无法展开后面的工作。 因为大汉是唯一的目击证人,所以必须得由他来指认现场。 为了让对方觉得自己相信,他对着身旁的小警察说道: “小猛,去车里拿张白纸和笔给这位先生,让他画下来。我脑子里反正幻想不出他所说的动物。” “队长,我也幻想不出来。猛得一听还以为是数码宝贝呢。” 说完,小警察转身发出一阵阵爽朗的笑声,去车里拿纸和笔了。 “先生,贵姓啊?” 大汉:“我叫李大明。” 张队长:“要不要喝点水啊,我这可是好茶。” 李大明:“我没醉,清醒的很。现在可能是我这辈子最清醒的时候。” 你看,耍小情绪了不是。 很快,那名叫小孟的警察将纸拿了过来,递到了李大明的手中。 李大明接过纸笔,直接大手一挥,开始作画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