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王林道:“男女平等嘛!还有,女士优先呢!所以,你应该比我多喝一碗酒才对。” “啊?”棉铃傻眼了,“什么女士优先?这都是女拳想出来的,我不需要优秀。在我眼里,男人就是比女人强,这一点我是承认。特别在喝酒方面,男人普通都比女人能喝。” 王林道:“这话我不认同。我身边认识的人里面,最能喝的都是女人。像我的秘书司晴,她可是酒坛子,千杯不醉。还有我们公司的陈繁陈副总,她的酒量也是十分惊人的。” 棉铃咯咯笑道:“那我们就一碗对一碗吧!我今天舍命陪王总了。” 工作人员都一起起哄:“王总,不醉不休!” 王林忽然很后悔没带司晴过来。 不管在哪个单位,只要是基层的同志,一般都特别能喝。 在爱秀集团,最基层的工作单位,可以说就是现在王林所处的棉区办公楼。 在这里工作的,大多是糙汉子。 就算是个别斯文的技术员,到了这里时间一久,也会变得粗糙起来。 长夜漫漫,不喝酒,无以度过。 王林知道棉铃是有酒量的。 上次他和周伯强一起来这边,就和棉铃喝过一次酒,这女人深藏不露呢! 酒是农家自酿的米酒。 江南人温婉,好像和代表豪气的酒扯不上什么关系。其实早在吴越春秋时期,江南民间作坊就开始酿造宫廷贡酒和民间饮用酒,江南的酒文化至今已有2500多年历史。 只不过,江南的酒大多绵柔,就像吴侬软语一样,甜甜的软软的,好喝不上头。 江南人习惯把喝黄酒说成是“咪”黄酒,夏天就着糟货,冬天配着暖锅,温一壶黄酒,抿上一口,温润的液体一点点浸润心脾,一解疲乏。 黄酒香气清醇鲜爽,口感柔和淡雅。 王林喝的这种黄酒,还有一种特别的口味。 他喝了一杯酒,问道:“这酒里是不是加了什么料?” 棉铃笑道:“王总高明,这是覆盆子口味的酒。” “覆盆子口味的酒?我是第一回喝!” “好喝吗?” “好喝,有一种特别的清香。这酒的确不错,喝起来比茅台还要香。” “王总喜欢的话,可以捎一坛子回申城喝。” “还有吗?” “有哩!我们经常在一农家买酒,我叫他们再送两坛子过来就行了。不过你得等两天回申城。” 王林道:“两天还是等得起的,为了这美酒,值!” 棉铃微微一笑:“看来,男人还是喜欢酒多一些。” 这话显然有言外之意。 王林心念一动。 她在娇嗔? 怪他喜欢酒多一些? 那他应该喜欢什么呢? 王林端起酒碗——的确是碗! “来,棉总,我敬你一碗!”王林哈哈笑道。 棉铃连说不敢当,双手捧着酒碗,和王林轻轻碰了一下碗沿。 众人起哄,一起拍着手掌,大喊道:“干了!干了!” 棉铃将碗放到唇边,妙眸从碗沿上方看着王林,嫣然笑道:“王总,干了?” 王林不说话,一口气将碗中酒喝干净,倒过来亮了亮底。 “王总好酒量!”大家鼓掌,“棉总,干了!” 棉铃吸了一口气,慢慢的也将一碗黄酒给喝了。 她掏出一方碎花手帕,轻轻擦拭嘴角的一滴残酒,俏色晕红,明明是素颜,却跟染了胭脂一样妩媚。 王林翘起大拇指:“好酒量!” 其他人都端起酒碗来,想敬王林的酒。 王林压了压手:“开席之前,我们有过君子协定,棉总喝多少,我就喝多少。所以,你们单独敬我,是不对的。要敬,就连我和棉总一块敬喽!” “好!棉总,一块喝一碗!”众人说道。 酒桌上的氛围很重要。 而这个气氛,当然是由坐主位的人来引领。 今天这桌饭,就是王林说了算。 王林开心,大家自然乐呵。 酒桌上的气氛,自然就高涨。 棉铃豪爽的说道:“今天我豁出去了!哪怕喝到胃出血,我也要把王总陪好了。来人,倒酒!” 工作人员早就抱着酒坛在旁边等候,立马就把王林和棉铃的酒碗给倒满了。 喝酒的人只嫌事小,不怕事大。 大家起哄,一起敬王林和棉铃。 这一次,所有人都干了一碗酒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