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…… 一转眼,杨书已经到了南城边上,隔着街道打量一家饭店。耳边回想着黄豆小贩的言语。 “悄眯告诉你,右安门那边的恩和顺今儿刚进一批鹌鹑,拢共也没几只,先到先得,错过今天,不知又得等多久。” “要知这恩和顺的鹌鹑,那当真是一绝,不止进补,还是美味,小老儿有幸吃过那么一次,至今记在心头。” “年轻人,把握机会啊!” 杨书不禁好奇,当真有这么厉害? 天眼望去,后厨正在备料,其中就包括十几只野鹌鹑,正拔毛放血,洗净内脏。 那厨子随手一扔,两条鹌鹑腿一抖一抖,滑腻腻的委实诱人。 杨书抿了抿嘴,口水往肚子里流。 两天没吃肉了…… 须知这烹调过的鹌鹑细骨多肉,肉嫩味香,香而不腻,一向是野禽上品,达官贵人都喜欢的紧。 红楼梦第五十回,老太太听说在吃鹌鹑,都没忍住令探春取了两条大腿来。 史老太君什么没吃过,见了糟鹌鹑也管不住嘴。 嗯,单纯是好吃。和鹌鹑补五脏,益精血,温肾助阳,增长力气,强壮筋骨没啥关系。 再看这恩和顺饭庄,往来宾客衣着华丽,皆是乐呵呵的进去,笑呵呵的出来,想来厨子的手艺相当不错。 杨书抽抽鼻子,更坚定了这个想法。 闻到味儿了! 香! 就是这……兜里的钱不多啊…… 搓着小黑菩萨给的三个银疙瘩,杨书犹豫了大约三秒钟。 磨蹭个锤子! 吃! 杨某人正是需要进补的时候! 李太白说得好,天生我材必有用,千金散尽还复来。 我顶着一只天眼,花点银子要是还抠抠搜搜的,二郎神听了得笑掉大牙! 杨书大踏步走过街道,迈进了恩和顺的大门。 当下便有小二躬身来迎。 “客官您几位啊?” 杨书抖抖袖子,露出手肘,豪横的一挥,走动中高声回道: “一位,楼上要个好位置,好酒好菜招待着,爷们今儿个,要吃顿好的!啊哈哈哈哈!”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