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39章 废除天下贱籍(3)-《南明:重生朱由崧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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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 这些义男和义女本身就是豪绅家中的奴仆,生下来的孩子也成为豪绅们的家生子,世代为仆。

      到了大明中后期,土地兼并严重,几乎全国各地的地主都在以各种名义蓄奴。

      为了规避大明律,明朝出现很多称呼不同,但性质一样的奴仆。

      如淮北称之为伴当、世仆、细民、庄奴;广东和湖广称之为佃仆、佃童、世仆;此外还有住佃、庄佃、火佃、庄仆、屋仆、地仆、山仆等称谓。

      一些豪绅巨贾家中的各类奴仆甚至是多达数千人。

      大明就是有奴籍的仆人也是可以给自己赎身的,但是这个赎身主动权完全掌握在主家手上,例如主家可以把赎身银定得非常高,不放人。

      所以一般奴仆就是一辈子也赚不到自己的赎身银。

      当前的时代,等级森严,想要讲人权,人人平等,是根本不可能的,没办法一步到位彻底废除奴籍制度。

    
  但有必要规范一个合理的契约身家工期的制度。

      先按大明律执行起来,严格使用仆人,让奴仆掌有自主脱籍的权利。

      将来若是社会环境能变好,奴籍制度慢慢自然而然就会过渡成雇佣性制度,毕竟没人天生就想为奴为婢,但这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。

      这时史可法起身说道,

      “陛下,若朝廷下令废除贱籍,放贱民奴仆为良人,不能单单流于表面。”

      “当着重考虑今后怎么安置这些人,让他们能在这世上安身立命,要不然废除贱籍奴籍很可能变成一纸空文。”

      “史先生言之有理,授人以鱼,不如授人以渔。”朱由崧点头,“只有解决天下贱民奴仆们的生存之道,才是一劳永逸的良策。”

      豁免贱籍奴籍,必然释放大量人口,就必须替他们解决就业问题。

      朱由崧沉吟片刻后,说道,“这样吧,河南湖广等地这些年因遭了天灾兵祸,抛荒了很多土地没人耕作,荒田当许予他们垦辟为己业,并免去五年的一切税赋。”

      “还有朝廷各工坊的人手缺口,若是有手艺在身的,也可考虑给予录用。”

      “脱籍从良的奴仆,朝廷应鼓励资助他们从事生产,如免息租给他们种子、农具和耕牛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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